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闵友付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480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奖学金分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学习进步奖五个等级。

二、评选范围

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历班学生。外出实习及学期无成绩的班级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比例及金额

大专奖励标准中职奖励标准

特等奖0.5%20001000

一等奖4%1000500

二等奖6%500300

三等奖15%300200

学习进步奖按照100元标准发放奖品。

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按大专奖励标准执行。

四、评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祖国,忠于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勤学修德,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知行合一。

4.积极参加学校和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抵制不良倾向,练真本领,做实干家。

5.参与各奖项评选的学生要求品行学分综合考评为700分以上(含700分)。

(二)学习成绩

特等奖:各科成绩(包括考察科目和实习成绩)总分为全班第一名,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一等奖:各科成绩(包括考察科目和实习成绩)总分为全班前三名,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二等奖:各科成绩(包括考察科目和实习成绩)总分为全班前五名,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等奖:各科成绩(包括考察科目和实习成绩)总分为全班前十五名,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进步奖:学习成绩合格其他综合表现有明显进步者,各科成绩(包括考察科目和实习成绩)不低于60分,劳动课良好以上。

(三)体育锻炼

认真锻炼身体,积极认真的参加早操及其他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注意集体和个人卫生,身体健康。特等奖体育成绩90分(含)以上;一等奖体育成绩85分(含)以上;二等奖体育成绩80分(含)以上;三等奖体育成绩70分(含)以上;学习进步奖体育成绩60分(含)以上(体育成绩不计入总分)。

(四)成绩计算说明

学生的成绩应以当评学期的期末成绩或阶段结业成绩为准,具体如下:

1.若当评学期学生只有理论成绩或实习成绩,则按相应成绩进行评选。

2.若当评学期学生既有理论成绩,又有实习成绩,应按两方面求和所得总分进行评选。

3.若当评学期学生既无理论成绩,又无实习考核成绩,当学期不予参评。

4.平均成绩=(理论成绩平均分+实习成绩平均分)/2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受学校、系部纪律处分者。

2.学期中有旷课行为者(包括上课、自习课、主题团课、班课以及学校规定要考勤的活动)。

3.学期内病假累计在20课时以上者,事假累计在16课时以上者(一天按8课时计算、直系亲属丧假除外)。

4.有故意损坏公物行为者。

5.实验实习中由于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发生较严重的伤害事故负有责任者。

6.学生干部有违反干部管理规定者。

7.考试有作弊行为,经检举核属实者。

8.劳动课考核为不合格者。

9.其它违反校纪校规者。

六、组织实施

(一)成立系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各系部成立由主任负责,由学管主任、教学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及系部公示、异议调查等事宜。

(二)评定程序

1.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班级公开评审、推荐。

2.系部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对各班级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选名单。

3.系部对初选名单进行全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系部反映。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异议人反馈。

4.公示结束后,系部将推荐名单连同申请表报学工处。

5.学工处汇总后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请学院审议批准。

七、其他要求

1.奖学金是以成绩为主奖励给品学兼优学生的费用,在实施操作的过程中,各班级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召开专题班会,评选过程中要做好专题记录,各奖项不可兼评。

2.凡在省、市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参评。

3.获得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申请表》,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签字后,各系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公示无疑义后报送学工处。

4.学生奖学金原则打开发放,部分特殊原因学生由系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

5.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取消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奖学金的评选比例确定班级的奖学金名额,如发现违规操作将取消其班级的奖学金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