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者:郝允龙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100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群部门负责人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习的目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学院发展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学院治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条学习的基本原则:

1)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结合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方针,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反腐倡廉精神实践,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思考学院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

2)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四条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基本理论,重点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3)社会主义大学办学基本理论及专业知识、相关政策。

4)依法治校相关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6)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实践问题。

7)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学习计划的制定

1)党委根据中央、省委、省局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

2)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

3)中心组成员要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五条学习方式

1)分散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中心组成员要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2)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月至少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内容及专题发言由组长确定,由组长对集中学习情况进行小结。作专题发言(讨论发言)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

3)专题辅导。围绕一个主题,采取听报告,收看电教片等影像资料加强理解学习内容,把握精神实质。

4)专题讨论。针对理论学习中的重点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中心组展开专题讨论,提出解决对策。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交流学习体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 

  第八条党委中心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1)审定学习计划;
  (2)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3)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九条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三月底前向省局报送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省局机关党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第十条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进行新闻发布,指导全院基层党支部的学习。
  第十二条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1)党委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2)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
  (3)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4)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
  第十三条党委中心组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学习秘书,办公室、组织部、讲师团等机构人员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1)协助中心组负责人制定和落实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2)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3)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4)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5)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学习的基本要求
  (1)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2)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3)经常深入基层,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
  (4)中心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支部有关党员学习培训及所在党支部理论学习活动,与党员干部经常谈心、交流学习体会,定期给党员讲党课或做形势报告,形成党委中心组学习与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的互动机制。
  (5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