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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挂失的规定和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30浏览次数:902

1.有关规定

  (1)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

  (2)已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银行不予挂失,但付款单位可以请求收款单位协助防范。

  2.挂失程序

  (1)向开户银行提交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经开户行查询支票未支付后,向法院申请催告或诉讼。

  (3)向开户银行提供申请催告或诉讼的证明。

  (4)开户银行收到法院的停止支付通告,完成挂失支付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