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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单据规范粘贴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9浏览次数:3803

精细化管理系列
关于报销单据规范粘贴等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教师员工:
为了加强我校会计工作、保证会计凭证帐册的装订质量、提高会计档案管理水平,规范报销单据粘贴和粘贴标准,特通知如下:
1、 粘贴标准,原始单据数量(张数)不多的情况下,可直接粘贴在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单上,粘贴的终点与报销单的装订线一致;原始单据数量(张数)较多时,请将单据粘贴在专门的粘贴纸上、附在报销单后面;内部自制的单据和外部取得的单据要分开粘贴。
2、粘贴分类  我校的报销单据主要是差旅费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经办人员发生业务后,基本粘贴方法如下:
A、差旅费的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单后粘贴的原始单据是车票、船票、飞机票、特殊情况下的出租车票、住宿费发票,出差人应享受的出差补助也填列在此。
B、费用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粘贴的费用种类是除粘贴差旅费报销单之外的所有经济事项的单据。但也分业务发生的类别分别粘贴,严禁将不同业务类型的单据粘贴在一张费用报销单上;即便是同一类型的业务,如果附件较多,可分开多张费用报销单粘贴,以便装订。本类业务大体可分为:(1)办公费(2)食品(含水果、饮料)(3)劳保用品:含劳动保护服装用具、手套、卫生用具(4)餐费(含烟、酒及校内招待费结算)(5)会务费(含各类协会会费,如住宿费开成会务费,也用费用报销单粘贴)(6)办证费(7)赞助费(8)汽油费(9)汽车过路费、停车费(10)汽车维修费(11)汽车保险费(12)学生保险费(13)外聘教师零星讲课费(14)教学督导费(15)监考费(16)监考考务费(17)技能鉴定费(18)临时工工资(19)水费(20)电费(21)污水处理费(22)学生勤工俭学费(23)专项奖励(24)零星奖金(25)垃圾处理费(26)设备购置(27)实习材料费(28)工程款结算(39)维修支出(30)校内文印费(31)租赁费(32)支付的管理费、证书费(33)教材费(34)资料费(35)其它
3、发票背面本身带复写材质的请一张一粘贴,粘贴方法是左齐按发票正面直接粘在费用报销单上,并后附专用粘贴单一张以利清洁。
4、不同材质的发票分别粘贴,不同规格大小的发票分别粘贴。
5、报销单填写要用碳素笔或黑墨水,字迹要工整,利于保存,不准用铅笔、红色或纯蓝墨水填写报销单。
6、金额大写要顶格,小写前要加“¥”,金额大小写不准有改动痕迹。
7、人民币大写数字及货币单位等的规范书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人民币小写(阿拉伯数字)要紧靠下格线,书写只占整个格子空间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向右保持60度或45度的倾斜度,这样书写出来的小写数字更美观大方。
8、业务经办人请在业务发生十日后办理完毕报销或转帐,借款事项请在一个月内办理核销手续。
9、关于报销时间的规定
校领导签字审批时间:每星期的星期二全天
校财务处报销时间:每星期的星期二、星期三全天。
10、以上通知从发布之日执行。
 
 
 
                         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