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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110接报修管理制度

发布者:李春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97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110接报修管理制度

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工作,提高常规维修效率,特修订学院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度的实施,应该达到如下目标:报修方便,维修及时;科学管理,责任到位;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网上报修平台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学院110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学院110中心安排专人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维修。

5.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区域管理人员联系定价,到学院财务处交清维修款后由学院110中心指派相关人员维修。急需维修的学院110中心可先安排进行维修,损坏责任人需在一周内将维修款交学院财务处,逾期没有上交的,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三、维修承诺

1.学院110中心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学院110中心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3.对于总务处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学院110中心应及时报告后勤管理处领导审批,转到学院服务公司进行维修。

4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申请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和质量。网络报修的请申请人在网报平台上填写维修意见。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学院110中心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部门领导检查、分析学院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公共场所、公共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安全责任老师负责。

4.学院消防设施、监控设备、计算机及其他教学设施必须由专人保管,由使用单位或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报修。

5.学院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学院110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