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意见。
一、安全工作原则
1.安全为天。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学校形象,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到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
2.一岗三责。领导干部除对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任,同时对安全工作负责任。
3.三防结合。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确保校园平安。
4.群防群治。根据“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全员对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有首查报告和首遇即时处置、报告责任。
二、安全责任分工
1.学院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院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一岗三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学院领导、单位部门领导、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职工按岗位职责对学院安全具体负责,是安全责任人。
3.各级党组织,为学校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
4.学院领导分工
(1)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院党委书记
(2)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
(3)校内学生治安伤害、重大伤害伤亡事故预防等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4)校内教学(包括实习)安全以及校外非就业性实习等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5)门岗、保卫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安保工作院领导
(6)校园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校园网络工作院领导
(7)就业性实习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招生、就业工作院领导
(8)校园内非教学实习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财产安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等,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9)云龙校区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云龙校区工作院领导
(10)其他安全工作,责任人:分管该项工作院领导
5.安全工作具体分工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 | ||||
安全事项 | 分管责任人 | 第一责任人 | 具体负责人 | 备注 |
消防安全 | 院长 | 保卫处负责人 | 专兼职消防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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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安全 | 党委书记 | 系部党支部书记 | 班主任、 相关负责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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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安全 | 分管财务工作院领导 | 财务处负责人 | 财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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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安全、配套设施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 后勤管理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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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 | 分管党政办工作院领导 | 党政办负责人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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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 | 分管网络工作院领导 | 网络中心负责人 | 网络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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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宣传报道安全 | 分管宣传工作院领导 | 宣传部负责人 | 宣传报道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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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管理责任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教务处负责人 系部主任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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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室设施安全、用电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系部主任 | 教研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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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验实习场地设施安全、用电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教务处负责人 系部主任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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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验实习操作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教务处负责人 系部主任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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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教育与指导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教务处负责人 系部主任 | 教研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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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体育课管理责任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基础部主任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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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非就业性实习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系主任 | 实习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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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集会安全 | 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 教务处负责人 系部主任 | 系部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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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日常安全教育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学工处负责人 | 学管主任、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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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学工处负责人 | 系部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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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主任安全工作的指导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学工处负责人 | 系部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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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学工处负责人 | 系部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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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操安全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学工处负责人 | 学管主任、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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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大型集会安全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学工处负责人 | 学管主任、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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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出勤的检查与控制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各系学管主任 | 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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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疏散安全 | 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 各系部党支部书记 | 学管主任、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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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防盗 | 分管安保工作院领导 | 保卫处负责人 | 保卫人员与 直接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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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交通安全 | 分管安保工作院领导 | 保卫处负责人 | 相关保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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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控制 | 分管安保工作院领导 | 保卫处负责人 | 门岗保卫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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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性实习安全 | 分管就业工作院领导 | 招就办负责人 | 实习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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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电设备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相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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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炊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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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就餐人员疏散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相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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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相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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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宿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楼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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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用电安全、宿舍楼楼道照明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楼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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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传染病紧急救护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医务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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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财产、住宿安全 | 分管后勤工作院领导 | 总务处负责人 | 招待所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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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校区安全 | 分管云龙校区院领导 | 职能部门 负责人 | 职能部门人员与直接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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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外出活动安全 | 组织者 | 职能部门 | 具体经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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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处室办公室安全 | 分管安保工作院领导 | 职能部门负责人 | 办公室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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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工作规范
1.教学活动场所的疏散安全。楼道楼梯通畅,学生实行分区和规定楼梯疏散,楼道内照明设备完好,消防器材齐备。雨雪天气各楼口铺设防滑垫,并在醒目处设“雨雪天气,注意防滑”的警示牌。
2.食品和饮用水安全。食堂要定期进行卫生安全检查,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总务处监督下进行体检,患有传染病者一经发现,即行辞退,并请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消毒灭菌处理。二次供水设备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待有相应资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校园暴力和伤害事故。加强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暴力倾向和伤害事故隐患的排查化解,一旦突发此类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请公安部门介入。
4.体育运动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体育课前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仔细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体育器材和设施要在检查无安全隐患后使用。体育课、课间活动和第二课堂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大型活动,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5.实验实习安全。按规定管理好实验实习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学生安全操作。
6.传染病防控。对传染性疾病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实行病愈验证制度,不提供医疗单位病愈报告的学生和教师不得复学和复工。
7.校园治安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严格门禁和校外人员出入登记、回执制度,防止校外不法人员进校滋扰。实行学生佩戴校卡出入制度,住宿生限制出入。未经允许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内物品出校,要由保卫科批准并详细登记。加强夜间巡逻,加强技术防范工作。
8.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灾害性天气发布预警通告,并及时调整作息时间。校内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要减速慢行,不得鸣号。校园内不得骑自行车。
9.校舍及配套设施安全。要勤检查、勤维修,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10.宿舍安全。男女生宿舍不得有异性学生出入。宿舍管理人员要严格校外人员的检查登记。家长须在接待室会见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电源。学生住宿情况要做到日日清。
11.学生出勤的检查与控制。正常课、晚自习、任课和值班教师要考勤。班主任负责汇总、核实考勤情况并上报学生管理部门,以免出现学生逃课、校外事故、失踪等情况的发生。
12.心理健康教育。适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防止因心理障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有心理疾病或精神不正常症状,及时告知家长,并对学生进行及时积极的治疗,待病愈验证后做出复学或休学的决定。对学生突发病症,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安全责任追究
对上级安全工作会议不传达、不落实,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对安全失察、措施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对安全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贻误处置时机,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对安全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关于印发<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安院〔2016〕21号)的规定,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