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

发布者:郝允龙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875

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解决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问题,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其他支部委员主持,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要邀请院党委派员指导。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委会委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会前要将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到每位支部委员,会后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受支部书记委托的其他支部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决议;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用授课等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一次。党课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廉政建设、国际国内形势、职业教育理论等。

党课要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支部成员轮流讲,优秀党员现身说法讲,邀请党建理论方面的专家讲。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党课学习,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课。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课后将讲课提纲交党支部存档。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日期和内容应提前通知每个党员,由专人负责记录。一般采用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以采用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主要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相互提高为目的。每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在组织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自觉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整改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专人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主题由上级指定或针对自身情况研究确定。一般应提前15天报告院党委组织部门,并邀请院党委派员参加会议。会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找、归纳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针对存在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形成书面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院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会议情况,主要包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组织,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评议程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表彰和处理四个阶段。评议流程:①民主评议前,每名党员应主动、诚恳地征求党内外意见并做好书面总结。②民主评议中,每名党员要按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民主评议后,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本人签字后交党支部。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评议情况和每名党员的表现,确定党员评议等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要对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和推优,结果上报院党委;对作用发挥不明显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党章》规定妥善处置。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公示一周,并将民主评议登记表、党支部研究结果及时报院党委组织部门。

四、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

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与班子成员谈心1次,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谈心1次,党支部书记至少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谈心1次,党小组长每年与小组全体党员谈心1次。

五、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制定党内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党内各项组织生活的质量。

2.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以上率下,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

3.严肃纪律。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醒或告诫;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委组织部门每学期要对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