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党员干部实行党纪政纪法规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郝允龙发布时间:2018-09-28浏览次数:166

关于对党员干部实行党纪政纪法规考试的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学习贯彻党纪政纪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敬畏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院党委研究,现将我院对党员干部实行党纪政纪法规考试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提必考”

进入考察阶段的干部候选人员必须参加党纪政纪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二、“违纪必考”

受到“诫勉谈话”及以上处理的党员干部必须参加党纪政纪法规考试,且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三、全体党员每年应参加一次党纪政纪法规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考试方式

书面闭卷考试或电脑随机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实施

院纪检监察室汇编题库,会同组织部门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干部廉政档案。

六、严肃纪律

泄题漏题、考试作弊或者协助作弊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取消任职资格。

七、参考书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实行党纪政纪法规考试制度,是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考促廉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应当高度重视,注重学习积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强化底线思维,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为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打好坚实基础。

  

  

  

  

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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